1、房屋及配套设施维护、管理:
(1)建立经常性检查制度,确保房屋外观整洁完好,无破坏立面,无改变使用功能,发现问题立即报告。
(2)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。装修前,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,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,并报告有关部门。
(3)定期巡查房屋,巡查单元楼道,巡查装修施工现场。
2、公共设施设备零星维修:
(1)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,属于小修范围的,及时组织;属于大、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,及时编制维修、更新改造计划,上报后组织维修。
(2)组织或协助施工单位进行维修。
3、电梯系统维护:
(1)认真监督专业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,落实半月检、月检、季检内容,定期对承包方的服务进行评价。
(2)每年由政府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,获得年检合格证。载人电梯在正常条件下确保24小时运行。
4、消防安全系统维护:
(1)定期检查,发现问题记录后安排维修计划。
(2)及时组织维修、更换,确保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正常使用。
5、公共照明系统维护:
(1)定期检查,发现问题记录后安排维修计划。
(2)及时组织更换、维修,确保路灯夜间正常使用。
6、监控系统维护:
(1)设备房保持整洁、通风,无跑、冒、滴、漏和鼠害现象。
(2)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维修、更换,确保夜间正常使用。
7、服务承诺:
(1)报修业务,当即回复,维修时间视难易程度现场情况预约。
(2)费用查询,10分钟内回复。
(3)咨询问题,一般问题当即回复,复杂问题预约回复。
(4)投诉处理,轻微投诉一般在2日内处理完毕回复,重要投诉一般在3日内回复,重大投诉应当在2日内给投诉的业主明确答复,解决时间不宜超过10日。